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全省乡村振兴战略,经省政府同意,日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19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2019年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安排资金5.78亿元,促进产业兴旺;安排资金9.14亿元,推动生态宜居;安排资金1.955亿元,深化农村改革,提升公共服务。
根据《通知》要求,山西省将从七方面促进产业振兴,分别为:安排1.3亿元资金加快有机旱作农业发展,其中3000万元支持创建晋中、朔州市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市,6500万元支持创建灵丘、寿阳、盂县、翼城、闻喜5个有机旱作整建制推进示范县和古交、应县、右玉等40个有机旱作封闭示范片,每个示范县补助500万元,每个示范片补助100万元;1亿元资金继续实施三大省级战略,山西农谷建设4000万元,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示范区建设3000万元,运城(临汾)农产品出口平台建设3000万元;1亿元资金支持城郊农业发展;6500万元支持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及产业区;4000万元支持奶业大省发展;1.05亿元支持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建设、3800万元支持杂粮全产业链开发。
推动生态宜居方面,山西省将从五个方面着手,7.22亿元支持农村“厕所革命”;8000万元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8000万元支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1500万元支持森林乡村建设;1700万元支持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其中,7.22亿元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方面,5.02亿元用于农村改厕补助,1.9亿元用于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进行奖补,3000万元用于开展农村改厕技术试验示范补助。
山西省将从四个方面安排1.955亿元深化农村改革、提升公共服务,具体为:6550万元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3000万元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5000万元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用于襄垣、清徐两县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实验试点项目建设。5000万元拓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以奖代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