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等3个省(直辖市)的5个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已通过评估,现予公布。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名单、地址等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相关信息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9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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