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要求,为全面做好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二、整治重点
(一)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
1.全面排查2023年以来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排查整治: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重复发放;重点关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补贴等问题。对群众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重点关注贪污侵占、雁过拔毛、挤占挪用、迟拨滞拨补贴等问题。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村民不知晓补贴政策;重点关注未按要求公开投诉举报部门和联系电话,未依规办理群众反馈等问题。
2.其它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主要关注涉农区是否制定本区域补贴发放方案,是否及时兑付补贴资金,以及是否存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排查中类似问题。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1.全面排查2023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排查整治:项目申报程序不合规,违反《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未按规定征求项目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擅自决定审核结果、安排项目;重点关注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报大建小,以及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建设监管不到位、工程监理走形式;重点关注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暗箱操作、围标串标等问题。项目竣工验收不规范,未竣工却已验收、已竣工却迟迟不验收;重点关注建设内容不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未达规定标准但仍通过验收等问题。项目资金安排不合理,超范围使用资金、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长期拖欠工程款;重点关注违规使用资金,优亲厚友、贪污侵占、骗取套取等违纪违法,以及落实资金使用监管责任不力,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等问题。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项目建成后未正常有效运行、后续运行管护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长期闲置废弃等问题。
2.其他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主要关注未依规履行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变更报审、验收决算等管理程序;项目资金下拨不及时,挤占挪用、迟拨滞拨、以拨代支以及因资金未及时到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等问题;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排查发现的类似问题。
(三)乡镇财政资金
全面排查整治:内控机制不健全,财政预算支出、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食堂经费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支付手续不齐全、出纳会计“一肩挑”、乡镇干部违规向乡镇借款长期不还;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以广告宣传费、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环境整治费等名义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以及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等违纪违法行为;财政收入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库,“三保”支出保障不到位、拖欠村干部报酬、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编列支出预算问题,未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严控编外聘用人员等要求。
三、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相关问题,积极提供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市农业农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处理,不属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提倡和鼓励实名监督反映。
来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
邮 编:300061
来访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
举报电话:022-63083829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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