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
village affairs
村务公开的内容第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包括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价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的情况;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的情况;村民会议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的情况;本村享受误工补贴标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土地承包经营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比如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凡涉及上述事项的,村民委员会应当将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方案予以公布,由村民监督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后,应将实施情况及时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第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第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发放救灾救助款物和补贴补助必须做到对象、条件、数量“三公开”,接受村民群众的监督。第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包括具体工作的事项、时间、地点、经费及完成情况等。第五,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如: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情况,在本村影响较大的民间纠纷的调解情况。第六,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1.财务计划。如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构建计划、农业基本建设计划、公益事业建设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计划,集体资产经营与处置、资源开发利用、对外投资等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的其他财务计划等。2.各项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租赁收入、服务收入等集体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入,“一事一议”筹资及以资代劳款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补助款项,上级专项补助款项,征占土地补偿款项,救济扶贫款项,社会捐赠款项,资产处置收入,其他收入等。3.各项支出。包括集体经营支出、村组(社)干部报酬等,报刊费支出,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卫生费、治安费等管理费支出,集体公益福利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征占土地补偿支出,救济扶贫专项支出,社会捐赠支出,其他支出等(其他支出要备注明细)。4,各项资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其他资产等。5.各类资源。包括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园地、滩涂、水面、“四荒地”、集体建设用地等。6.债权债务。包括应收单位和个人的欠款、银行贷款、欠单位和个人款、其他债权债务等。7.收益分配。包括收益总额、提取公积公益金数额、提取福利费数额、外来投资分利数额、成员分配数额、其他分配数额等。其内容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水电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及其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7.收益分配。包括收益总额、提取公积公益金数额、提取福利费数额、外来投资分利数额、成员分配数额、其他分配数额等。其内容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水电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及其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